2025年06月27日 16:39:10 来源:济南思明特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12
出厂检验在产品出厂交货前进行。
出厂检验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抽样检验的按如下规定:
车轮出厂抽样检验按GB/T 2828.1及供需双方合同约定进行。
出厂检验的项目:
1内部质量
2材料
3力学性能
4尺寸检查
5外观检查
6表面处理
7气密性
8动不平衡量。
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车轮应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鉴定。
定型产品专厂生产。
产品生产批量少于10000件,每一年进行一次;月生产批量超过10000件时,每一年进行两次。
凡属对强度生产影响的设计更改,材料和生产工艺的变更
已鉴定产品停止生产达半年,重新恢复生产。
| 相关技术资料 | 相关产品 |
轻合金铝轮静负荷性能试验方法 轻合金铝轮气密性试验方法 轻合金铝轮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轻合金铝轮的标志、包装、运输 | 胶管试压机 单车气密性试验装置 汽车轮毂气密性检测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