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油的危害
煤油:歧义词。主要是指一种化学物质。煤油(lamp kerosene;kerosene ;kerosine ),轻质石油产品的一类。由天然石油或人造石油经分馏或裂化而得。单称“煤油”一般指照明煤油。又称灯用煤油和灯油(lamp kerosene),也称“火油”,俗称“洋油”,粤语也称“火水”。同时也是指些喜爱使用魅族(MEIZU)产品的人们。
主要用于点灯照明和各种喷灯、汽灯、汽化炉和煤油炉的燃料;也可用作机械零部件的洗涤剂,橡胶和制药工业的溶剂,油墨稀释剂,有机化工的裂解原料;玻璃陶瓷工业、铝板辗轧、金属工件表面化学热处理等工艺用油;有的煤油还用来制作温度计。根据用途可分为动力煤油、照明煤油等。
煤油的危害及注意事项: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为无色或黄色略具臭味地液体,其主要成分味C10-16的烷烃,还含有少量芳香烃、不饱和烃、环烷烃及其杂质,不溶于水,沸点:110—350℃。在工业上用作柴油机和发电机的燃料,在涂料、油漆、塑料、杀虫剂等行业作为溶剂,也用作清洗机器的洗涤剂。
(二)毒性
各种煤油的毒性不同,一般毒性较低。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影响呼吸、中枢神经和胃肠道三个系统。
通常煤油可通过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三种途径侵入人体。煤油对人体的危害有:煤油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煤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预防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人吸入耐受浓度为15 g/m3, 10-15分钟。成人经口LDL0:100 ml,一般属微毒-低毒。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一般有吸入气溶胶或雾滴引起粘膜刺激。不易经完整的皮肤吸收。口服煤油时可因同时呛入液态煤油而引起化学性肺炎。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为少见,多为误服中毒,主要表现为口腔、咽喉和胃肠道的刺激症状,如恶性、呕吐、呛咳、上腹不适、腹痛和腹泻等。严重者可见粪便带血。
吸入中毒表现胃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咳嗽、呼吸困难、呼吸频而浅、胸部不适和胸痛,可有肺部干罗音等体征。严重着发生化学性肺炎。煤油所至的化学性肺炎为渗出性出血性的支气管炎。有剧烈咳嗽、咯血痰,有时为血性泡沫痰,呼吸困难,胸痛,紫绀,听诊可闻湿性罗音,体温升高,X线检查有助于早期诊断。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多见于吸入中毒,经口中毒多发生于大量煤油服入时(30 ml以上)。临床表现可有短暂的兴奋,随即转入抑制状态。常见症状为乏力、酩酊状态、意识恍惚、震颤、共济失调,严重者烦躁不安、谵妄、意识模糊、昏迷、惊厥。其它方面如心血管系统也常受累,尤其是心室颤动常为死因之一。也有肾脏(主要是肾小管)损害。煤油的危害|替代煤油清洗剂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高浓度蒸汽常出现中枢神经症状,常先兴奋,后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运动失调。液体直接吸入气管内,表现为剧烈呛咳、胸痛、咳铁锈色痰或血痰,发热、胸闷、气急、全身乏力、食欲减退等。
眼睛接触:引起刺激症状。
口服:多由误服引起,表现为口腔、咽喉、胸骨后灼烧感,、呕吐、上腹不适、腹痛、腹泻及便血等。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表现为乏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易激动、食欲减退、眼部烧灼感、轻咳、轻度呼吸困难。
皮肤:表现为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毛囊炎和皮肤干燥、皴裂。
(五)火灾和爆炸
易挥发、易燃,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爆炸限:2-3%。
(六)化学反应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不明或超过高容许浓度时,应戴合适的呼吸器。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口服:禁止用口吸煤油。
(八)急救
吸入:立即将患者脱离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及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皮肤接触:应选择肥皂、热水或软刷洗手。
口服:用牛奶、植物油洗胃缓其吸收。
(九)储藏和运输
储存于阴凉处,防火。
(十)安全和处理
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戴个人防护用品操作,泄露时戴氧气呼吸器收集漏液密封,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防止煤油进入下水道,以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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