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清关须知:
1、进口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所有进口的包装食品均需贴有合规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在进口清关过程中必须提供原标签与设计好的中文标签样张。
2、食品进口报关时,应当按照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注的产品名称逐一进行申报,同一名称不同规格的产品,应当分别申报。
3、如进口食品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的【比如肉类、水果等食品】,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4、对进口可能存在动植物疫情疫病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高风险食品实行口岸入境,口岸条件及名录由制定并公布。
5、进口食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进口食品报关所需文件:
1、装箱单:packing list;
2、贸易合同:contact;
3、商业发票:Invoice;
4、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5、卫生证书:Sanitary certificate;
6、产品成分分析表:Supplement Facts;
7、外文标签以及翻译件与中文标签
食品进口报检:
在食品进口报检时,根据进口食品的品种不同,所要求提供的具体单证资料也会有所不同。进口食品的报检随附单证包括一般随附单证和专业类随附单证;
1、一般随附单证主要是指: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贸易性单据和代理报检委托书;
2、专业类随附单证: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样张、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证书(动植物源性食品)、出具的卫生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的食品)等 ;
3、报检时需要在报检单的特殊要求栏注明收/发货人备案号并提供上一批货物的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进口的还需要提供进口声明,上一批未销售的还需要提供上一批货物未销售声明。
食品进口报关 特殊膳食进口报关电话华晨远洋:010-84278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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