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猪场的生物学安全措施技术
一、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控制
(一)、环境质量
养猪场的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环境卫生质量应达到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选址(详见章)
养猪场应建在地势干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猪场周围三公里无大型皮革厂、化工厂、肉品加工厂,矿厂;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城镇、学校1000m以上。周围应有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
(三)、建筑布局
1、养猪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相隔的原则。人员、动物和物资运转应采取单向,进料和出粪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和疫病传播。
2、根据防疫需求可建有消毒室、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间等,应距离猪舍的下风向50m以上。
3、推荐实行小单元“三点式"饲养,和“全进全出"饲养工艺。
(四)、养猪场设施设备
1、猪场大门入口处要设宽与大门相同,长与进场大型机动车车轮一周半长相同的水泥结构消毒池。
2、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猪舍入口要设长lm的消毒池,或设消毒盆以供进入人员双手清洗消毒。
3、养猪场应备有健全的清洗消毒设施,防止疫病传播,并对养猪场及相应设施如车辆等进行定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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