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评估对象
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的以及国外引进的新工艺且未进行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现有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发生变更的工艺,且没有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因为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工艺。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
除上述情形外,属于精细化工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及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并且企业未明确掌握其反应安全风险的。
2测试与评估内容
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物料分解热评估、失控反应严重度评估、失控反应可能性评估、失控反应风险可接受程度评估和反应工艺危险度评估。
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应对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物、废弃物,以及蒸馏、分馏等分离过程涉及的各相关物料进行热稳定测试:对化学反应过程开展热力学和动力学研究测试与分析。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应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物、废弃物,以及蒸馏、分馏等分离过程涉及的各相关物料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3评估结果应用
新建精细化工企业应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
已建成精细化工企业应对相关在役装置制定计划逐步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应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努力降低安全风险。
精细化工企业应根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详细数据与结果,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到危险与可操作分析(HAZOP>和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PID)完善中,做好本质安全设计,并根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设置相应的工程措施。
精细化工企业应根据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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